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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局不作为?浮桥案水利局曾被群众投诉不作为

来源:互联网 2023-07-11 02:35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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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村民私搭浮桥被拆除,黄某家里被刑拘,桥被拆后又有10多人溺亡,官方回应了。

疑问一,黄某筹集资金搭桥为什么不被允许?

当地回答:当地水利局局长刘洪波称“黄某搭建浮桥未经过水行政部门审查同意,我们无法对其评估安全保障,所以依法对黄某罚款并要求拆除”。

黄某称“建桥期间从未发生有人溺亡的事情”

疑问二,为何在3次罚款后强制拆除?

当地回应:我们要求他在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,恢复河道面貌,每次他们都没有在规定期间内拆除,所以我们依法对其处罚,并每次要求他拆除,绝不存在行政处罚完了,桥没拆的情况,但是过一段时间他又在原位置又搭桥了,我们巡查接到群众举报,所以对其行政处罚

黄某称“罚款第一次是他亲戚帮交,另一次是村里人,最后一次要交没管他就被要求强制拆除,交钱还要拆,不交钱也要拆。”

疑问三,52950元被判定寻衅滋事罪,金额从哪里来,为何拒绝黄某的诉讼?

当地回应:关于案件问题,目前正在调查中,不便过多解释

罗翔老师对这件事明确表示过,寻衅滋事罪是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可以判,黄某造桥对村民出行提供很大方便,属于提高幸福值,黄某也没有做出严重的事情,这件事情最多行政处罚,不知道寻衅滋事罪从何而来?

疑问四,村民过河难情况何时解决?

当地回应:今年有两座桥梁正在建设,但我们的工作是一定排序的,像振林村(黄某村)只是为了去白城方便,农耕需求不强烈,近年来常住人口不是很多,所以就往后排。

黄某称“村里没桥之前需要徒步3小时,桥建成后只需要10多分钟

疑问五,新桥建成前村民怎么过河?

当地回应:近期在振林村附近建一座便民桥,争取在立秋之前完成。

疑问六,一家18口被判刑,依据是什么

目前当地没有做出回应,这件案件最多是行政处罚,根本过不成寻衅滋事罪,况且还是被判刑,黄某亲戚朋友18人被判2年~3月不等缓刑。

曾在几年前,洮南曾有村委会自发建水道路,作为河道和防洪主管部门的洮南水利局,因及时采取措施拆被检察院起诉。

水利局称,拦河阻水道路建造目的是方便村民过河种地及收地方便,无偿让村民使用。最后,法院认定水利局未依法履行河道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。

黄某称“在村里没有桥前据不完全统计有22人溺亡,桥被拆后又有10多人溺亡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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